都江堰市岷江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对分别对以下商铺进行现状租赁招租,现将现状租赁招租商铺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玉堂街道茅草碾路200号26-1-50,面积为85.19平方米;
(二)玉堂街道茅草碾路200号26-1-51,面积为84.16平方米;
(三)玉堂街道茅草碾路200号26-1-52,面积为84.16平方米。
二、商铺使用用途
商业经营。
三、租赁期
租期三年(含1个月装修期)、自竞租成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四、商铺定价
根据川中天正评报字[2024]第A2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一)玉堂街道茅草碾路200号26-1-50,年租金以10222.8元作为标底价;
(二)玉堂街道茅草碾路200号26-1-51,年租金以10099.2元作为标底价;
(三)玉堂街道茅草碾路200号26-1-52,年租金以10099.2元作为标底价。
五、租金缴纳方式
租金按年度支付,交纳时间为下一期租金在本期租金到期前15日以内,水电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全权负责。
六、押金缴纳及退还
首次签订合同之日,承租户向我公司支付人民币5500元/间(大写:伍仟伍佰元整)作为房屋租赁押金。在租期结束后,出租方对房屋进行检查,确认无损坏或欠费情况后,将押金退还给承租户,如果发现有损坏或欠费情况,出租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后再退还剩余押金。
七、招租方式
以上商业用房租赁现状为闲置,实施公开招标原则,具体按照《资产对外公开出租方案》的相关要求执行。
八、投标人资格
(一)依法设立并存续、有良好的资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支付和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一)意向承租人经营行为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注册地址需在都江堰市。
(三)以公司名义承租,该公司的所有在册股东须签订连带责任担保书。
(四)投标时须向我公司缴纳意向金,金额为5500元。投标人中标后意向金自动转为房屋合同的租赁押金。未中标人的意向金在确定中标人后的三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竞标过程中违反招租方案规定或中标人未按招租方案确定的时间和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则中标人缴纳的意向金予以没收。
九、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5个工作日),报名人是企业的带齐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人是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捺印)。
十、报名地址
都江堰市翔凤路693号4楼都江堰市岷江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
十一、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以资产对外公开出租方案的相关规定为准。
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028-87106522
联系地址:都江堰市翔凤路693号4楼都江堰市岷江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
都江堰市岷江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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