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都江堰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都江堰市润茂实业有限公司研究决定,现将都江堰市润茂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3月6日起实施《客户优惠方案》公告如下。
一、优惠方案内容
(一)预存货款优惠
1.当日累计预存货款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单一客户,成品料销售价格在当期对应执行价基础上下浮2元/吨。
2.当日累计预存货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单一客户,成品料销售价格在当期对应执行价基础上下浮4元/吨。
(二)购货量优惠
1.单一客户当月26日至次月25日期间,购买量大于等于10000吨小于20000吨,购买所有种类砂石成品料在当期执行价基础上下浮1元/吨结算。
2.单一客户当月26日至次月25日期间,购买量大于等于20000吨小于30000吨,购买所有种类砂石成品料在当期执行价基础上下浮2元/吨结算。
3.单一客户当月26日至次月25日期间,购买量大于等于30000吨小于40000吨,购买所有种类砂石成品料在当期执行价基础上下浮3元/吨结算。
4.单一客户当月26日至次月25日期间,购买量大于等于40000吨小于50000吨,购买所有种类砂石成品料在当期执行价基础上下浮4元/吨结算。
5.单一客户当月26日至次月25日期间,购买量大于等于50000吨小于60000吨,购买所有种类砂石成品料在当期执行价基础上下浮5元/吨结算。
6.单一客户当月26日至次月25日期间,购买量大于等于60000吨以上,购买所有种类砂石成品料在当期执行价基础上下浮6元/吨结算。
(三)叠加优惠方式
所有客户可叠加享受上述(一)、(二)优惠政策。
二、结算方式
客户按照先款后货的原则,每月25日后与都江堰市润茂实业有限公司确认购买量、预付款,对达到相应要求的按优惠方案执行,最终结算价以都江堰市润茂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核实为准。
客户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未消费完毕预存货款的,都江堰市润茂实业有限公司有权根据预存货款实际消费金额对应取消相应的预存货款优惠,客户已经享受的预存货款优惠将在退回未消费预存货款时进行扣除(例:预存货款500万元以上,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客户实际消费金额490万元,则客户仅只能享受成品料销售价格在当期对应执行价基础上下浮2元/吨的优惠政策,客户已享受的成品料销售价格在当期对应执行价基础上下浮4元/吨的优惠政策,都江堰市润茂实业有限公司将在最终结算时据实扣除差额的部分;预存货款300万元以上,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客户实际消费金额290万元,则客户不再享受预存货款优惠政策,都江堰市润茂实业有限公司将在最终结算时据实扣除)。
三、相关说明
(一)本方案适用于与都江堰市润茂实业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的所有客户。
(二)本方案自2025年3月6日起施行,终止时间以都江堰市润茂实业有限公司另行通知为准。
(三)本优惠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都江堰市润茂实业有限公司。
都江堰市润茂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3月5日
友情链接 Link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版权所有:成都都江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ICP备案号:蜀ICP备2020025256号-1